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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科学评价机制让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凸显

来源:科学与社会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8-09 11:36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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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从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科学技术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技术成果》(以下简称《意见》)。

王从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科学技术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技术成果》(以下简称《意见》)。显然,这对技术社区来说是个好消息。不仅有利于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质量科技成果快速产出,而且有利于形成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众所周知,“最大值常存在,但伯乐不常存在”。同样,再好的科技成果,再优秀的科技人才,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就很难被识别,更难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为此,只有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让机制有效运行,才能保证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从而形成持续激励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

科学评价体系中最重要的是科学评价的机制。为此,如何构建“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应用”等一系列问题和具体环节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高兴地看到,《意见》的内容对此有特殊安排。

首先,《意见》指出科技成果评价实行“谁委托科研任务,谁评价谁使用,谁评价”的主体责任制,既明确了谁来评价的问题,又确定了责任。

其次,《意见》提出了多主体评价模式,多主体参与评价无疑是最理想的评价模式。 “一个涉及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的多元评价体系”,不仅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参与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形成科学的合理的评价机制。

再次,《意见》还提出了基于市场的评价方法。参与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也需要科学的评价方法和程序的匹配。显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市场化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可以更好地体现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的价值。为此,《意见》提出“完善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模式”,既丰富了市场化手段评估,也有助于加快形成现代化、高水平的市场。技术交易市场。

最后,《意见》提出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只有基于科学的评价标准,才能对科学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进行评价。为此,《意见》提出“坚决打击科技成果评价中的‘论文、职称、学历、奖励’问题”,真正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就像“博乐”,常态化、规范化的评价机制,让“博乐”随时随地“上马”。 《意见》的颁布实施,对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必将对我国科技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的有效实施起到积极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逐步完善,通过这种评价机制,将会涌现出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

文章来源:《科学与社会》 网址: http://www.kxysh.cn/zonghexinwen/2021/0809/1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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