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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林维:“未成年人模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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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他表示,在功能目标方面,当前“未成年人模式”的设置目的从过去的以防沉迷为主,拓展到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全面保护;在风险防范层面,目前“未成年人模式”在防止不良侵害
他表示,在功能目标方面,当前“未成年人模式”的设置目的从过去的以防沉迷为主,拓展到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全面保护;在风险防范层面,目前“未成年人模式”在防止不良侵害方面发挥积极效用,但依然存在着更大的提升空间;在促进发展层面,“未成年人模式”具有培养和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功能。
林维介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共同推动的“未成年人模式指引”团体标准正在制定与发布过程中,通过努力推进、实践创新,相信只有各方面主体齐抓共管,才能真正推进“未成年人模式”的积极应用。
网络快速发展乃至元宇宙的到来,使得包括未成年人保护在内的诸多领域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规范的制定和司法政策的演变也应该同步加速,“这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此,林维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的机制体制改革需要创新精神,这不仅仅会为未保事业提供更加宽阔的视野,也一定会为新时代整体的网络法治提供更具实践意义、探索价值的样板。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维通过线上连线参与202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主旨发言。
据悉,本次会议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共青团中央宣传部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办公室主办,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光明网、中国青年网、腾讯、抖音协办。来自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体的80余位嘉宾线上线下参会。
“《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拓展了‘未成年人模式'的提供和适用主体范围,只要是网络产品和服务存在着被未成年人普遍使用和接触不良信息的可能,就存在着承担设置‘未成年人模式'义务的要求。”林维谈到。
林维认为,去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认了未成年人的提供责任和推广义务,“比较过去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限制措施和机制,‘未成年人模式'无论是在功能目标上、应用主体上都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
中国青年网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刘尚君)“未来,‘未成年人模式'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将成为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最为重要的建设方向。”6月20日,在202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的主旨演讲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维着重谈到了“未成年人模式”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他表示,目前我国主要的网络服务平台已经普及了“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日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应用当中大多都提供了“未成年人模式”、青少年内容和其他的专业服务相关功能。
他表示,社会各主体应有效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基于行业经验难点推进具体规范,为企业更精细化的合规实践提供指引,激励企业在技术和商业上的创新做法,形成以标准指导实践、实践提炼规范的渐进式的治理模式。
文章来源:《科学与社会》 网址: http://www.kxysh.cn/zonghexinwen/2022/0621/1777.html